袁毅 / 成亭
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具有重要意义,一方面中国需要培养扶持科创企业,通过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助力科创企业,培育有竞争力的“硬科技”企业;另一方面,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A股资本市场改革的具体举措,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的方向,在发行、交易、信息披露、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创新,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。科创板设立至今已有三年多,为培育更多具有“硬科技”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科创企业,科创板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证监会”)及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上交所”)坚守科创板“硬科技”定位,监管日趋严格,科创属性成为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绕不开的关键点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审核规则》”)第五条,上市委发行上市审核是基于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发行条件、上市条件、信息披露进行审核,符合科创板定位、具有科创属性是科创板上市的前提。因此,结合相关规则、审核要点、相关案例以及我们相关项目的处理经验,我们就科创板科创属性简要分析总结如下:
上交所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的《审核规则》第三条规定: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,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,拥有关键核心技术,科技创新能力突出,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,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,市场认可度高,社会形象良好,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。2021年截至12月9日,共有75家拟科创板上市企业被终止审核,其中8家审核不通过,67家主动撤回申请材料。8家上市申请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中,有5家因科创属性问题被否决;主动撤回申请材料的67家企业中,有44家企业被问询到科创属性有关问题,科创属性或为这44家企业终止上市的原因之一。
上文所提到的因科创属性问题被上市委否决的5家企业,在审核问询中被关注的科创属性问题总结如下:
从目前科创板关于科创属性审核实践看,上交所重点关注问题如下:
一、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行业领域;二、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,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,权属是否清晰;三、核心技术是否应用于发行人主营产品,核心技术形成的营业收入占比;四、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及研发投入情况,发行人与其他方合作研发具体情况,是否具有独立研发能力等。
二、科创属性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
1.相关规定概览
科创属性评价具有其内在的复杂性,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、总结经验、持续评估并调整优化。综合科创板上市有关规定,我们将科创属性要求总结为三个方面:科创板支持方向要求、所属行业要求、评价指标要求。科创属性要求及具体内容、有关依据整理如下: